项目名称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 (一期先行30万吨)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9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法人代表:陶春风 ,注册资金:叁亿元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从发展战略考虑,拟计划投资500500万元,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立项建设年产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30万吨),以满足市场需求。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30万吨)用地面积为212.13亩,分二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116935.28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24625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41560.28平方米,总投资50.5亿元,建设周期为五年,规划每期30万吨/年,其中一期先实施12万吨/年,后续跟进实施18万吨/年,待二期30万吨/年量产后,最终形成年产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及部分薄膜、一次性餐盒、塑料袋制品,副产少量四氢呋喃产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副产四氢呋喃(四氢呋喃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其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30万吨)于2021年03月27日更新了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浙江省投资企业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103-330683-04-01-535196,总平面布置图由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该设计单位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企业年产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30万吨)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和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建设项目总体布置、可研报告进行了分析;客观、科学地辨识了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预测和分析了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其危害程度,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可行性、安全条件符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安全设立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得到了相关领导、专家的鼎力指导和帮助,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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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杨云龙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杨云龙、刘仕品、蒋立恒 | |
报告审核人 | 黄剑飞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杨云龙、刘仕品、蒋立恒、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杨云龙、刘仕品、蒋立恒、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
时间 | 2020.11.27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