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山市凯力得化工有限公司1000t/a改性脲醛树脂粘合剂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江山市凯力得化工有限公司 | |
简介 | 江山市凯力得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一路,厂区占地面积6492平方米,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881782938924X),法定代表人:朱驹,经营范围:树脂粘合剂、过碳酸胺的生产、销售(凡涉及前置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山市凯力得化工有限公司产品改性脲醛树脂粘合剂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液碱(30%)、甲醛(37%)物料,经辨识,液碱(30%)甲醛(37%)属于腐蚀化学品,均为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79、89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的规定识别,江山市凯力得化工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合成材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企业1000t/a改性脲醛树脂粘合剂生产项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危险(2013年版)》中,因此,江山市凯力得化工有限公司1000t/a改性脲醛树脂粘合剂生产项目不在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范围之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的相关规定,江山市凯力得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1000t/a改性脲醛树脂粘合剂生产项目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公司项目评价组人员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和被评价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本项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客观、科学地预测了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运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表征其危险程度,采用危险度评价、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了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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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蒋立恒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蒋立恒、王帅 | |
报告审核人 | 黄剑飞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蒋立恒、王玉美、姚宏达、关国华、王帅、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蒋立恒、王玉美、黄剑飞、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蒋立恒、王帅 |
时间 | 2021.6.9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