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瑞祥有机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有机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瑞祥有机玻璃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瑞祥有机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4月12日,公司法人邵云龙,占地面积16353㎡,生产地址位于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秋菱路,是一家致力于浇注型亚克力板材生产、研发的企业,现有员工75人。 浙江瑞祥有机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有机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划分为: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其生产过程中使用氮【压缩的】、二氟一氯甲烷、甲基丙烯酸甲酯、偶氮二异丁腈、偶氮二异庚腈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产品有机玻璃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为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79号,第89号修改)的要求,本项目已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公司年使用偶氮二异丁腈0.4吨、偶氮二异庚腈1.6吨,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的偶氮二异丁腈18000吨/年、偶氮二异庚腈18000吨/年,故不须取得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45号修订)的有关规定,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浙江瑞祥有机玻璃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年产6000吨有机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评价组人员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和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对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客观、科学地预测了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运用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表征其危险程度,运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和事故案例分析等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对项目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意见,并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本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浙江瑞祥有机玻璃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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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厉智明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厉智明、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陈科新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厉智明、刘仕品、陈科新、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科新、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厉智明、刘仕品 |
时间 | 2021.8.2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8.29 |